十三届淄川区委第一轮巡察公告 2022年03月04日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山东省委关于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的意见》《中共淄川区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区委决定于2022年3月上旬至5月上旬,开展十三届区委第一轮巡察。现公告如下:

  巡察对象: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应急管理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市政环卫服务中心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其他副科级以上干部,根据需要可延伸至重点岗位中层干部。

  巡察内容: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市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聚焦建设“九个现代化新淄博”,深化“九大赋能”,突出产业强区、生态兴区、作风立区,奋力争当全市高质量发展重要增长极,发挥巡察政治监督作用,查找和推动纠正政治偏差,更好地服务和推动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1.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围绕政治巡察监督要求,着力加强对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关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推进政治建设情况;党组织发挥领导作用,履行本单位核心职能情况;落实全面深化改革要求,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落实保密制度情况;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职责情况;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情况。

  2.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围绕打造“我在一线、实干淄川”作风品牌,紧盯“好人主义”“本位主义”“保护主义”“六种不良倾向”,重点关注为民服务、践行“严真细实快”工作作风情况,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中梗阻”问题等情况。

  3.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围绕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紧盯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的短板和不足。重点关注领导班子建设情况,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机关党建工作情况,干部担当作为情况。

  4.突出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围绕巡察、审计、主题教育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重点关注整改责任落实、反馈问题整改、建章立制等情况。

  5.其他需要巡察的事项。巡察期间,巡察组于工作日内受理干部群众对巡察对象的监督举报,鼓励实名举报。不受理非巡察内容的信访举报。巡察组受理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巡察工作结束后自行终止。

  监督举报电话:0533-5171718

  电子邮箱:qwxchb@zb.shandong.cn

  邮政信箱:淄川区176号信箱

  中共淄川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1日